据新华社郑州12月1日电(记者王烁)记者从河南省医改办获悉,2017年1月1日起,河南省将全面建立覆盖所有困难群众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力争到2020年,大幅减轻河南省困难群众的个人就医负担。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将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制度的衔接,采取政府出资购买服务、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的方式,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和困难群众负担能力相适应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障水平。
据悉,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将实行省级统筹,以省为单位筹集、管理和使用资金。2017年,河南省将按照每人年均60元的标准筹集资金。
据了解,河南省大病补充保险起付线暂定3000元标准,3000~5000元部分按30%的比例给予报销,5000~10000元部分按40%的比例给予报销,10000~15000元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报销,15000~50000元部分按80%的比例给予报销,50000元以上按90%的比例给予报销,不设封顶线,在医疗机构及时结报。整体上,困难群众合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高于普通城乡居民约10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