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都市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武林天下》世界搏击争霸赛18日在我市开打
明年我市统一实施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本周多冷空气活动 今到后天晴间多云
我市征集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
我市专项检查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情况
《沁阳市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 公示公告
志愿服务成为我市一道亮丽风景线
温馨提示
市民观察团 6日走进“老家莫沟”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焦作论坛 | 网上投稿
上一期  下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 年12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专项检查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情况

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河南手机报焦作版》,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weibo.com/jzwww焦作手机报weibo.com/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版权声明: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91-8797395
分享到:
 
   

  本报讯(记者詹长松)记者从12月2日召开的全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提醒工作告诫会上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将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据悉,此次检查的重点包括:一是销售商品不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二是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三是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四是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五是标志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六是采取多种方式明码标价,标价内容不一致;七是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八是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3上一篇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号 报业·国贸大厦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8797395
豫ICP备14012713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焦作日报客户端
焦作日报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