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邓帆)连日来,沁阳市政法系统按照“优化法治环境、护航经济发展”专项行动统一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企业效率高,办理案件力度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沁阳市公安局充分发挥服务企业职能,积极开辟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近日,该局出入境管理科为一名企业负责人快速办理了一起签注手续,受到企业负责人称赞。
12月5日,沁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副科长苏小燕在走访企业时了解到,河南屹峰集团负责人柴先生因洽谈公司业务,需前往香港。正常情况下,签注需5天时间,但他3天之内必须赶到香港,否则,公司业务将受到影响。看到柴先生心急如焚,苏小燕立即报告了主管局领导,并积极和焦作市公安局取得联系,申请为其开辟绿色通道加急办理。次日,柴先生就拿到了港澳签注。
沁阳市人民法院运用信用惩戒措施,有效促使案件快速执结,帮助企业快速回笼资金。原告沁阳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起诉被告高某、郑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与被告于2013年1月签订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借款13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借款期限自2013年1月至2014年4月,被告高某、郑某为该笔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借款期满后被告仅还给原告100万元,剩余30万一直不予偿还。原告于2015年10月12日向沁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已依法审理终结,但被告以各种借口为由不按生效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履行义务。
该法院于2016年9月1日立案执行,经执行干警反复做工作、讲解法律政策、告知违法后果后其仍拒不履行判决义务,遂于11月22日对其下达执行通知书,依法强制执行,将被执行人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限制其贷款、办企业、高消费等。后来被执行人迫于法律威严主动到法院要求解除信用惩戒,并缴纳执行款30万元,案件当场执结,维护了胜诉企业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