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16)豫0811民特2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将被执行人付伟涛所有的位于焦作市山阳区文苑路621号金冠嘉华小区5号楼2单元45号房产予以拍卖,了解具体事项请登录http://sf.taobao.com人民法院拍卖网、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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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