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祁国坤)日前,市财政局会同市农业局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16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下达2016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100万元,用于支持相关县(市)区受灾农民购买种子(苗)、种畜、水产苗种、化肥、柴油、农膜等生产资料,修复因灾受损的农业设施,以及开展灾后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