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焦作网谈丨新闻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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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上有张“山寨罚单”真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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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 年12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车上有张“山寨罚单”真荒唐!
本报记者 付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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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车明明停放好好的,咋还被贴条了呢?”近日,很多网友被车挡风玻璃上的“罚单”吓了一跳。

  网友【特殊符号】发微博称,早上在小区开车时,看到车前有张单子,以为是交警到小区来贴罚单了。仔细一看,这张酷似交警部门开具的“违法停车告知单”,竟是某商家的广告宣传单。

  在我市一些停车场,很多车辆的前挡风玻璃上也留有这样的“罚单”。记者看到,“罚单”比交警开出的正常罚单大一些,上半部分模仿罚单的样式,下半部分则是商家促销的广告信息,还有以下字样:请于有效期内携带本告知单、机动车行驶证及本人身份证,到某某处领取大礼一份。

  记者从一些商家了解到,用“罚单”推销广告,就是为了赚人眼球。

  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商家的这种宣传方式在内容及形式上欠妥,会影响交警部门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建议商家更换更好的广告创意。

  河南金研律师集团张付领律师告诉记者,《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商家以这种“山寨罚单”为噱头,造成车主误解,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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