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载,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四年来,全国许多地方制定了“公务活动一律不准饮酒”的规定。但是,一些党员干部在举办公务活动时仍然变着法儿过酒瘾,或躲进隐蔽场所喝,或把茅台酒灌进纯净水瓶里瞒天过海喝,积习难改,影响恶劣。
酒文化在我国源远流长,许多人的确存在“吃点喝点不算啥大事儿”的思想误区,他们既把吃吃喝喝当成一种工作方式,也把吃吃喝喝看成一种情感交流的渠道。甚至有人调侃说:“只吃不带,上级不怪;只花不拿,纪委不查。”
但吃吃喝喝绝不是小事,而是滋生“四风”问题的温床。行使公权力、担当惠民生重任的党员干部,倘若对人情吃喝、公款吃喝情有独钟,极有可能在酒桌上迷失方向,喝坏了自己的身体事小,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和党和政府形象,可就事大了。
沉溺于人情吃喝、公款吃喝,往往是官员思想发生“病变”的开始。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严于律己,重视小节,防微杜渐。管不住嘴,就可能管不住手、管不住腿,继而迈向深渊。党员干部应该从管住自己的嘴巴入手,严格要求自己,不该喝的酒坚决不喝,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牢记“居安思危、戒奢以俭”的道理,保持清醒、坚定立场、明确方向,以苦为乐、耐住寂寞、守住清贫,把廉洁自律作为行动准则,筑起坚实的思想道德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