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都市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百大嘉苑交房通告
我市成立首支捐献造血干细胞志愿服务队
今日有霾 市民外出记得戴口罩
2017年春运火车票昨日启售
我市开展危险化学品和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
定和辅警:忠诚履职 初显身手
我省16种不动产登记减免收费
图片新闻
焦作日报天天读
可通过哪些方式 获取水费信息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焦作论坛 | 网上投稿
上一期  下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 年12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省16种不动产登记减免收费

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河南手机报焦作版》,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weibo.com/jzwww焦作手机报weibo.com/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版权声明: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91-8797395
分享到:
 
   

  新华社郑州12月15日电(记者史林静)河南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日前下发通知,明确规定16种不动产登记实行减免优惠。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实行零费率。

  根据《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这16种实行收费减免优惠不动产登记分别是:一是减半收取登记费,包括不动产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等4种情形。二是免收登记费,包括小微企业申请不动产登记,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登记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免收的8种情形。

  此外,属于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等4种情形的,只收取证书工本费,每本10元。

  按照规定,不动产登记费由登记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一方缴纳。不动产抵押权登记,登记费由登记为抵押权人的一方缴纳。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把新建商品房办理首次登记的登记费,转嫁给购房人承担。向购房人提供抵押贷款的商业银行,不得把办理抵押权登记的费用转嫁给购房人承担。

  据了解,目前河南省实行“房地一体”登记,即将现行房屋及其建设用地分别登记、两次收取登记费,统一整合为一次登记,只收取一次登记费。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3上一篇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号 报业·国贸大厦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8797395
豫ICP备14012713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焦作日报客户端
焦作日报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