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杨小燕)今年年初以来,市环保局在工作中实行阳光管理、阳光审批、阳光执法、阳光收费工作机制,积极打造阳光环保,从而提高环保工作的透明度。
推行阳光管理。今年年初以来,该局及时向社会公布环保工作开展情况,并实行城区空气环境质量日报制,每日向社会公众发布焦作城区空气环境质量状况;强化“12369”环保投诉热线值守工作,保障投诉热线畅通,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推行阳光审批。该局认真落实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机制和环保公众参与办法,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大力提高审批服务效能。开展精准服务,建立绿色审批通道,确保在贴得紧、跟得上的基础上,创新制订重点项目精准服务方案,印发精准服务卡,实行“提前介入,专人负责,全程配合,跟踪服务”的服务模式,由主管副局长带队,对近百个省、市重点项目进行实地走访,帮助企业协调解决一批环保审批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有效加快重点项目环保审批工作进度。简政放权,提升服务效能,该局在已经下放9大类30种、豁免5大类59种环评审批权限的基础上,今年再次下放18大类89种环评审批权限;探索推进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取消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管理,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积极推进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扩大网上受理、办理范围,做到全透明、可核查。对投资额度大、涉重金属类、涉有毒有害及危险品、涉重大危险源类、涉环境较敏感区等重大建设项目进行集体会审,综合把关项目选址、产业政策、工艺流程及污染防治等内容,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利用结构。同时,在项目服务过程中,该局主动将优质服务与严格准入相结合,以“四个一律不批”为前提,以“五符合四控制三严格”为工作标准,实行环评审批分区分类准入机制,严格落实规划环评,把好把严环评审批关,全力服务产业结构升级和转型调整。
推行阳光执法。该局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环境执法程序,亮证执法。今年年初以来,该局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2522人次,检查企业1209家次;立案处罚24起,其中按日连续处罚4起;受理群众举报投诉583件。
推行阳光收费。在征收排污费过程中,该局依法开展排污申报、审核工作,认真向收费对象出示收费依据、项目和标准,杜绝漏收、错收、人情收费等行为的发生。今年年初以来,该局依法征收排污费14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