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詹长松)12月19日22时,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召开,通报全省未按规定停工停业企业情况,部署重污染天气集中防治工作。按照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坚决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我市从20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对统一集中行动”,尽一切办法降低污染物排放,尽一切可能遏制空气质量恶化。
为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我市重点采取六项措施。
抓好工业企业停限产措施落实。由焦作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各级电力部门,对照列入红色预警响应和污染天气管控的144家停产企业和57家限产企业名单,逐一调度企业用电情况,核实停限产措施落实情况。每日9时前,焦作供电公司要将前一日企业用电量情况报送市蓝天办。
抓好工地停工措施落实。由市住建局负责,对照各地报送的已经停工的266家工地,组织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进行地毯式核查,确保全市工地(民生项目除外)停工到位。停工范围包括土石方、建筑拆除、混凝土浇筑、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等施工作业。对未按要求停工到位或者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的工地,住建部门要现场处罚、顶格处罚;对拒不执行停工指令的单位,公安部门可依法对责任人实行拘留。每日9时前,市住建局要将全市工地核查情况报送市蓝天办。
抓好机动车违规上路查处。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机动车专项执法行动,在城市建成区主要出入口设置卡口,严厉查处渣土车、黄标车违规上路行驶,对于违规上路的渣土车,一律查扣;对于黄标车,直接进入淘汰报废程序。在市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区域,要开展车辆管控上路执法行动,严厉查处机动车违规上路行驶。行动期间,市公安局每日9时前要将黄标车、渣土车和机动车限行查处情况报送市蓝天办。
抓好企业违法排污查处。由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各级环境监察、监控部门,对未停产的重点排污企业开展明访和暗查,以暗查为主、明访为辅,夜查晨查为主、日查为辅,对偷排漏排、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企业,顶格处罚,并将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行动期间,各县(市)区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控中心每日9时前要将查处情况报送市蓝天办。
抓好僵尸企业甄别剔除。由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对所报重污染天气管控清单中的停限产企业和停工工地进行再次核实,坚决甄别剔除长期停产、长期停工的僵尸企业、工地,坚决防止滥竽充数。核实后的企业、工地名单,分别经各地政府分管环保、住建的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于规定时间报送市蓝天办。
抓好大气违法违规行为集中连续曝光。由市环保局负责,会同焦作日报社、焦作广播电视台等单位,对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紧急会议上通报的问题和集中行动期间发现的问题,每天曝光一次,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氛围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