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焦作市城区征地补偿费收支管理,加强执法监察,做到政务公开,根据焦作市财政局、监察局、国土资源局共同颁布的《焦作市城区征地补偿费拨款公示制度实施办法》规定,现将宗地补偿费拨款公示如下:
协议签订单位名称
土地补偿费
(万元)
宗地位置
补偿款
支付方式
被补偿单位名称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人民路北侧、
规划平陵路西侧、
郑焦城际铁路南侧
焦作市山阳区新城街道办事处墙南村民委员会
焦作市土地
收购储备中心
土地储备
资金支付
焦作市国土资源局山阳分局
焦作市山阳区
人民政府
2016.12.9
745.3
焦作市山阳区新城街道办事处苏蔺村民委员会
土地储备资金支付
319.575
公示起止日期:2016年12月21日至27日
举报电话:焦作市监察局 3568111
焦作市财政局 3121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