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新和)为做好全市2016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我市近日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就有关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作出详细安排。
记者了解到,2016年度退役士兵安置的方式和对象包括:一是2015年9月退役的义务兵和2015年冬季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士官,由政府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入伍、本人自愿按照入伍时国家有关退役士兵安置规定执行、符合安置工作条件的士官,可以选择自谋职业。二是退役士兵符合三种条件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服役期满12年、2016年4月退役的转业士官;服役期不满12年、《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入伍、2015年冬季退役、本人自愿按照入伍时国家有关退役士兵安置规定执行的城镇士官;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条件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
有关政策措施包括六个方面:一是《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入伍、施行后退出现役的士兵,执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本人自愿的,也可以按照入伍时国家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规定执行。二是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除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外,政府给予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三是对服役不满12年、选择执行入伍时国家有关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的城镇士官,鼓励自谋职业。市区自谋职业士兵可向市复员退伍安置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按服役满5年的士官每人2.2万元、服役满8年的士官每人2.5万元、服役满12年以上的士官每人3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各县(市)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由各县(市)政府自行核定标准组织发放。四是对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烈士子女士兵等重点安置对象实行考核安置,对退役士兵的贡献量化考核,并按照考核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选岗。五是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依法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责任和义务。承担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接收单位必须在退伍安置部门开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介绍信1个月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及时建立劳动关系,接续养老、医疗等各种保险手续,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接收单位应与退役士兵依法签订期限不少于5年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对服现役10年以上的退役士兵,应当签订无固定限期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严禁任何部门、行业和单位下发针对退役士兵的歧视性文件,严禁拒绝接收退役士兵或限制、禁止下属单位接收退役士兵,严禁以劳务派遣等形式接收安置退役士兵。六是退役士兵档案手续办理、劳动待遇、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自主就业扶持政策、复职复工、入学复学、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退休与供养、保险关系接续、法律责任等事项,按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士兵安置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