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焦娇 通讯员和贵平、王永钢)“太谢谢你们了!我们终于拿回了自己的车,这些车总价值近100万元呢。”周某看着执行回来的37辆电动汽车,握着解放区法院执行局局长苗滋滨的手激动地说。
2016年9月22日,解放区法院联合执行大队的30余名执行干警,在山阳区山阳路某电动车业城成功执结一起异地管辖执行案件,将被执行人李某私自扣押他人1年之久的37辆电动汽车,现场发还给申请执行人周某等人。
2014年12月底,申请人周某等人与被执行人李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周某租赁李某位于山阳路牛庄转盘附近的一处200多平方米的房屋,作为公司的经营场所,销售电动汽车,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为10年。在租赁期内,李某以周某不缴房租为借口,纠结多人到周某承租的场所闹事,并私自更换房屋门锁,强行扣押周某的37辆电动汽车。2015年10月,周某将李某诉至山阳区法院。2016年6月,山阳区法院审理了该起租赁合同纠纷,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最后,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李某同意将37辆电动汽车还给周某。
和解协议达成后,李某并没有依法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依旧扣押着周某的37辆电动汽车。周某向山阳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后此案被转到解放区法院异地管辖执行。解放区法院执行局干警曾多次约谈被执行人李某,督促其依法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但李某仍拒绝履行。
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解放区法院执行局制订了详细的执行预案,决定强制执行。9月22日8时许,解放区执行干警赶至执行目的地某电动车业城大院,拉好警戒线、放好隔离墩,迅速封锁了执行现场的外围区域。一切准备就绪后,执行干警在新闻媒体的见证和监督下,依照执行程序撬开门锁,打开房屋的卷闸门。几十辆电动汽车整齐地停放着,由于长时间无人打理,上面落满了灰尘。随后,执行干警对房屋内的电动汽车进行了清点、拍照和登记造册,将核实无误的37辆电动汽车现场发还给周某等人。该起异地管辖执行案件至此得以圆满执结。
据了解,自2016年2月执行案件异地管辖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解放区法院作为试点单位,共受理异地管辖案件474起,实际执结异地执行案件225起,异地执行收结案数量均居全市法院系统前列,为该项工作在全省法院系统的全面推广作出了积极探索、积累了有益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