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瑞雪 见习记者马林声)2016年11月17日20时许,申请执行人李某、张某、苏某3人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附近发现被执行人孙某,随即向解放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宋海燕报告该线索。宋海燕立即组织执行干警奔赴现场,将孙某司法拘留后带回法院,并于次日2时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2014年7月,李某等3人与孙某签订借款协议书,共借给孙某70万元,约定借款月利率为2%。后因孙某不能如期归还本息共计73万元,3人将其诉至解放区法院。法院判决后,孙某拒不履行判决,李某等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16年11月10日,解放区法院执行局向被执行人孙某下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其报告财产情况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干警就此曾多次开展执行工作,但一直找不到孙某。11月17日20时许,正在家中吃饭的宋海燕接到申请执行人李某的电话,得知被执行人孙某的踪迹。宋海燕在电话里嘱咐李某等人注意自身安全,然后立即组织执行干警奔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附近,将孙某司法拘留并带回法院。孙某向执行干警报告了财产情况,称其在某小区有4间商铺,名下还有3辆车。孙某称其正在外面要账,并非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但他一次也拿不出这么多现金,请求法院允许分期支付申请人的本息。
执行干警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协议约定,被执行人孙某签订协议当天还款2万元,11月30日前还款2万元,2017年1月17日前再还款10万元。这14万元,由孙某的朋友关某提供担保。关某在11月18日1时许赶至执行局,并现场出具了担保函,自愿为孙某的14万元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孙某不能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关某愿意承担还款责任并接受法院强制执行。剩下的余款,由孙某自2017年2月开始,每月月底偿还本金3万元,直至全部清偿完毕为止。
11月18日2时许,当许多人已进入梦乡的时候,执行干警还在整理执行笔录,制作执行和解协议书。申请执行人李某、张某、苏某,被执行人孙某和担保人关某分别在执行笔录和执行和解协议书上签名并按下手印。该起借贷纠纷案件至此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