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玲 通讯员史燕萍)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我市将向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等市直及城区的32家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资金达2932.89万元,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据悉,该项补贴资金将于今年年底前发放到位。
据了解,2015年3月,省人社厅、财政厅等4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对采取在职培训、转岗安置、轮班工作、协商薪酬、待岗发生活费等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补贴政策执行到2020年年底。“也就是说,从2015年起,为缓解涉及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暂时性困难,更好地保障职工权益,我市开始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该局养老失业保险科负责人解释说,“2015年7月,省人社厅、财政厅又联合公布《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补充意见》,扩大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适用范围、简化用人单位申请使用条件、统一补贴项目和标准,进一步规范申请审批程序。”
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企业申请使用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积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稳定岗位,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控制在4.5%以内。其中,上年度裁员率=上年度裁员人数/(上年度裁员人数+上年末职工人数)×100%。
补贴项目和标准有哪些?对符合政策范围和申请条件的企业,每年可按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稳岗补贴实行先支后补、据实列支、总额控制,用于补助企业待岗职工生活费、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企业如何申请使用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具体程序是什么?首先是企业申请。符合政策范围和申请条件的企业填写《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请书》后,每年一次向失业保险统筹地区的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申请书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第二是认定公示。统筹地区人社部门受理企业申请,由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初审意见,于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召集有关部门对企业申请条件进行认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确定补贴数额,并将拟补贴企业的名单在当地人社部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第三是审核批准。公示后无异议的,统筹地区的人社部门对企业的申请书签署审批意见,并按季汇总填制统筹地区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情况表。最后是资金拨付。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人社部门批准的申请书及补贴情况表,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用款计划。财政部门根据用款计划及补贴情况表,及时将补贴资金拨入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由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企业银行账户。
据悉,经审核,2016年度,市直及各城区符合政策范围的申请企业为32家,包括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焦作金冠嘉华电力有限公司、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焦作市百货大楼有限责任公司、焦作市同兴计时有限公司、焦作市和兴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等,申请使用稳岗补贴资金2932.8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