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莉)日前,马村区人社局提高了全区享受遗属补助人员的补助标准。
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后,马村区人社局按上级要求,相应提高全区享受遗属补助人员的补助标准,一般工作人员的遗属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48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4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工作人员的遗属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56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630元,抗日战争时期参加工作人员的遗属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675元。
目前,该区享受遗属补助人员共14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