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山民一初字第00338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将被执行人牛兆滔所有的位于焦作市山阳区长恩路1288号龙源湖国际广场天鹅湖18号楼4单元1层2号房产予以拍卖,具体事项请登录http://sf.taobao.com人民法院拍卖网,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网。
联系电话:17739169119 苏法官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