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秋)记者昨日从市统计局获悉,今年前11个月,我市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34.2亿元,同比增长11.7%。
市统计局相关负责人分析,城市消费品市场的创新和发展,有效地集聚、引导和扩大了消费需求的实现,城镇消费总量不断提升。前11个月,我市城镇市场实现零售额515.6亿元,同比增长12.1%,零售额占全市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1.3%,充分显示其对整个消费品市场的主导作用;乡村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18.6亿元,同比增长10.1%。从商品类别看,热点商品涨跌不一。前11个月,在占全市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前五名的重点商品中,家用电器和音像类、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增幅较大,同比分别增长134.5%和19.8%,粮油食品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同比分别增长9.1%和5.7%,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同比下降7.8%。从行业分布看,我市批发和零售业消费比重较大,增速较高。前11个月,我市批发和零售业实现零售额535.5亿元,占零售总额的比重达84.4%,同比增长11.8%;住宿餐饮企业共完成零售额98.7亿元,同比增长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