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詹长松)记者昨日从市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获悉,市环保局和市公安局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在孟州市大定办事处查处2家非法生产的“土小”企业,并对大定街道进行了相应处罚。
2016年11月26日,市环保局和市公安局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孟州市“土小”企业清理取缔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市大定街道柳湾村南和柳湾村南部滩区分别存在1家小炼铝厂。现场检查时,2家小炼铝厂分别采用4台地埋式小熔炼炉从事熔炼生产。熔炼炉使用烟碳作燃料,车间内地面浮灰厚,现场有大量的原料铝灰和成品铝锭,车间环境极为恶劣。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根据有关规定,暂停孟州市大定办事处除循环经济类及民生项目外所有新建项目的审批,并要求孟州市否决大定街道2016年度环保责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