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阎河)日前,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为了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加快全市项目建设,该局决定将市本级审批的部分建设项目的权限下放至县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
据了解,此次下放审批权限的内容包括农、林、牧、渔类别中的农产品基地项目、淡水养殖工程等报告表类项目;电力类别中的燃气发电,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工程报告表类项目;石油、天然气类别中的油库(不含加油站的油库)、气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等报告书类项目;黑色金属类别中的压延加工报告表类项目;有色金属类别中的合金制造报告书类项目;金属制品类别中的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不含电镀工艺)报告书、报告表类项目,金属铸件、金属制品加工制造(不含电镀工艺)等在产业集聚区范围内的报告书类项目;非金属矿采选及制品制造类别中的水泥粉磨站、玻璃及玻璃制品、玻璃纤维及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等报告书、报告表类项目,耐火材料及其制品报告书类项目,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防水建筑材料制造、沥青搅拌站报告表类项目;机械、电子类别中的通用、专用设备制造及维修(不含电镀工艺),铁路运输设备制造及修理(不含电镀工艺),汽车、摩托车制造(不含电镀工艺),自行车制造(不含电镀工艺),交通器材及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不含电镀工艺),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不含电镀工艺和电池制造),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不含电镀工艺)等在产业集聚区范围内的报告书类项目,以及电子真空器件、集成电路、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印刷电路板、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等报告表类项目;轻工类别中的粮食及饲料加工(不含发酵工艺)、植物油加工、乳制品加工、果菜汁类及其他软饮料制造、人造板制造等报告书类项目,锯材、木片加工、家具制造(不含电镀工艺)在产业集聚区范围内的报告书类项目,竹、藤、棕、草制品制造以及纸制品等报告表类项目;纺织化纤类别中的化学纤维制造报告表类项目,服装制造报告书类项目;公路类别中的全部项目;铁路类别中的改建铁路、枢纽等报告表类项目;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类别中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等报告书类项目。
据介绍,本次下放审批权限是在《焦作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下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通知》的基础上,再次将市本级审批的部分建设项目权限下放给县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有关要求必须参照焦环保(2016)91号文件执行。另外,该局要求,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在受理下放审批权限的建设项目时,要严格执行新《环评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执行行业准入条件,要监督、指导环评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建设项目分类管理目录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科学、规范地编制环评文件,不得擅自降低环评文件的编制等级。同时,该局将每月对下放权限审批的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不严格把关、擅自降低环评文件的编制等级、越权审批等,将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