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孔先生
问题陈述:同事以做生意为由借了我们多位朋友共计100多万元的资金,现在他做生意失败,借钱不还,还将他名下的三套房产赠予其妹妹。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我们可否申请撤销他的赠予行为?
行动记者:许明霞
行动结果:针对孔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市金研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郭卫群。郭卫群说,根据《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因此,孔先生和朋友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此赠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