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秋)国家质检总局和海关总署近日联合发布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17)》调整的公告,自2017年1月1日起,无水氟化铝等产品将免于实施出境检验检疫。
据焦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法检目录调整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取消12个10位海关商品编码的监管条件“A/B”,检验检疫机构不再实施进出境检验检疫。我市主要出口产品无水氟化铝也在此次调整范围内,调整后将免于实施出境检验检疫。二是将17个10位海关商品编码监管条件由“A/B”调整为“A/”,检验检疫机构实施进境检验检疫。三是取消168个10位海关商品编码监管条件“A/”,检验检疫机构不再实施进境检验检疫。
该负责人提醒广大进出口企业,这些调整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商品是否需要检验检疫,应结合2016版《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和本次调整公告,目录内的均需实施检验检疫。外贸企业可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信息公开”栏目,查询《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企业也可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商品HS编码对应的监管条件是否带A/B,A代表进口需检验检疫,B代表出口需检验检疫;查询检验检疫类别是否带R/S或L/,R代表进口需食品卫生监督检验,S代表出口需食品卫生监督检验,L代表需实施进境CCC认证验证。企业在货物进出口前应向检验检疫部门咨询,及时了解相关政策,确保货物顺利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