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贾女士
问题陈述:八年前,我和丈夫经人介绍认识结婚,两人都是再婚,婚前各有一个孩子。去年,丈夫去世,家属领到几万元的抚恤金,如今,因为分配这笔钱,家里闹得天翻地覆。丈夫的儿子儿媳认为,这笔钱属于遗产,应优先由子女继承。我认为,这笔钱是抚恤金,应该归我所有。我想问一下,这笔抚恤金该如何分配?
行动记者:许明霞
行动结果:针对贾女士反映的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市金研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郭卫群。郭卫群说,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抚恤金则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死者家属的一种补偿费用,应由受抚慰的家属享有。一般来说,抚恤金抚恤的对象是死者的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依靠其生活的未成年弟弟、妹妹和抚养人。享受抚恤金待遇的人一般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
另外,根据民政部有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一次性抚恤金由其家属所在地人民政府发放,顺序为:有父母无配偶的,发给父母;有配偶无父母的,发给配偶;既有父母又有配偶的,发给谁由父母、配偶自行商定,商量不通的,将抚恤金一分为二,一半发给父母,一半发给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