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门头招牌是城市的脸面,其规范与否直接影响着城市的对外形象。记者从市城管局了解到,去年,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正式出台的《焦作市户外广告与门头招牌专项规划》,填补了我市户外广告与门头招牌设置管理的一项空白,标志着我市在户外广告与门头招牌规范化管理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户外广告是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除广告本身商业价值之外的重要意义。规范有序的户外广告,可以提升城市形象。杂乱无序的户外广告,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而且存在许多安全隐患。
户外广告也是城市公共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由于我市户外广告一直没有专项规划,缺乏审批设置的准绳,致使户外广告存在过多、过滥、非法设置、与周边环境不协调等问题,损害了我市的城市形象。
为规范化管理户外广告,提升城市整体形象,2014年年底,市城管局开始组织编制《焦作市户外广告与门头招牌专项规划》,通过公开招标、全面调研、拟定初稿、评审、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专家评审等环节,去年6月,市规委会正式通过了这一专项规划。
《焦作市户外广告与门头招牌专项规划》是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的一个专项规划,规划范围为我市中心城区,规划重点为我市建成区内的重要道路,既对中心城区的户外广告进行总体布局,又对重点地段的广告设置划出“红线”,还对沿街门店设置门头招牌提出要求。
《焦作市户外广告与门头招牌专项规划》根据城市用地功能、人口活动频率、公共空间分布、商业业态布局、城市景观特征等,将户外广告设置从空间上分为三类,即禁止设置区、控制设置区、展示设置区。
禁止设置区包括行政中心区、文物保护区等城市功能区。控制设置区是指基于服务城市公共功能和宣传的需要,可以适度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包括文化教育区、体育中心区、历史文化街区、居住区、工业物流区等城市功能区;城市景观系、城市河流水域沿岸等城市界面;城市旅游休闲节点(如城市广场等)、体育中心节点、文化中心节点(如大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等)等城市标志点;高速公路、国道、城市快速路、生活性道路等城市界面;高速公路互通口、汽车站等城市门户节点。控制设置区将严格控制大型高立柱广告、跨街式广告、大型直落式广告、围墙广告、屋顶广告、垂直于墙面广告的设置,对其他广告类型也以控制为主,提高广告设置质量与品位。展示设置区是广告设置的密集区域,允许设置灯箱独立型、依附设置型、动态型户外广告,严禁设置传统方式的板式独立型和跨街式户外广告。该设置区主要包括各类繁华商业中心和各类专业市场。
编制《焦作市户外广告与门头招牌专项规划》是我市对户外广告和门头招牌进行规范管理的重要一步。据介绍,该规划实施后,凡欲设置户外广告者,须在广告设计阶段向城管部门提出设置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设置。对违反规划要求设置户外广告的,城管部门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同时,根据该规划要求,市城管部门可在城区持续开展户外广告清理整治活动,对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进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