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邓帆)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切实转变执法观念,把维护司法公正、规范执行活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深入开展民事执行监督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强化宣传咨询,提升执行监督的认知度。全市检察机关通过报纸、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媒介,广泛宣传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增进群众了解。同时,通过上街设点宣传,现场接受咨询,把案件受理平台、便民服务平台、矛盾化解平台延伸至基层。近年来,共向社会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从中发现民事行政监督案件线索80余件。市人民检察院还组织编印了《民事行政检察宣传册》,深入乡镇、街道、村委、社区、企业发放,最大限度地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社会认知度。
完善内部沟通,建立执行监督联动机制。民事行政部门与控申、反贪、反渎等部门建立联动办案机制。在接到执行监督线索之后,及时制订调查方案,在必要时,邀请自侦部门协助调查,充分利用自侦部门的侦查资源,确保监督案件的证据固定。此外,深化指导机制,加强对基层办案的督查和对疑难复杂案件的研讨及指导,两级联动,促进执行监督工作深入开展。
加强检法沟通,排除监督障碍。自2013年以来,我市先后有武陟、孟州、温县、解放区等检察院,与法院就执行监督的有关问题达成会签文件。经过几年的实践,市人民检察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了执行监督工作联络平台,以检、法定期会议为渠道,辅以日常磋商等形式,互通执行与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借助已建立的调阅案卷和调查听证等协调机制,确保我市执行监督的顺利开展。
培养办案技能,落实监督效果。近年来,市检察院通过专项培训、主题研讨等方式,培养该院民事行政干警两项办案技能。一是培养线索发现技能。干警在日常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时,保持发现问题的心态,不局限于申诉范围,通过询问当事人等方式,了解执行情况并查找监督线索。二是培养案件审查技能。着重针对涉及个人、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财产类纠纷开展执行监督,从执行依据、鉴定评估、执行措施等各个环节细致查找违反程序或违反法律的执行行为。
部署专项活动,提高监督实效。为巩固非诉执行监督检察试点工作的良好效果,市检察院部署了针对非诉执行监督工作的专项活动,并下发活动方案,为各地非诉执行监督工作开展创建平台,并综合各地情况,制订科学的动态考核方案,激发基层院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能动性,不断增强民行检察工作的发展后劲和活力。
加强对下指导,引领开展工作。一是建立非诉执行监督案件月报制度,及时掌握非诉执行检察工作动态,定期汇总、分析、通报非诉执行检察工作情况,促使各地主动找问题、想对策,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二是制定案件通报和备案制度,对办理非诉执行监督案件的程序、格式、卷宗材料、审批事项等作出统一规定,指导各地执行检察工作规范开展。三是不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在内网开辟基层动态、学习园地等专栏进行经验交流、学习互助、破解难题,引导各地非诉执行检察工作稳步开展。
监督与支持并重,共同维护破解“执行难”。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执行监督的目的一方面是通过纠正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监督促进法院执行活动规范化发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是支持和帮助法院树立执法公信力,使生效的法律文书得到合法、公正、有效的执行,排除外界对法院执行活动的干扰和阻挠。此外,市检察院根据近年来办理执行监督案件的实际情况,确立专门人员对执行监督案件进行分析调研,总结归纳相关行政机关在非诉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类案问题和有典型意义的执法不规范问题,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促进行政机关加强社会管理和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