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博暄置业有限公司因贷款需要,准备将本公司开发的位于修武县青龙大道16号宁城尚景商业3号楼1号、3号、6号、7号、8号5套商业房屋进行抵押,凡是购买以上房屋的购房户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修武县房产管理中心办理预购商品房登记备案手续,逾期不办理备案手续的,修武县房产管理中心将办理有关抵押手续。
修武县房产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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