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祁国坤)近日,市财政局会同市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财政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下达资金5322万元。
通知要求,有关部门要按照《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及《焦作市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好财政扶贫资金与项目衔接工作,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抓紧组织实施扶贫项目,切实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同时,有关县(市)区财政局、扶贫办要按程序拨付使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