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小豹)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管理人以及其他交通违法当事人逾期未处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将会受到交警部门的严厉处罚。这是记者1月19日下午从市公安交警支队获得的消息。
为及时查处清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我市交警部门将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严进行查处清理。据了解,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管理人以及其他交通违法当事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对于多次逾期未处理的,交警部门将采取路面巡查、缉查布控、传唤调查、公告告知等方式进行重点查处;对依法采取扣留措施的机动车,发现有未处理违法行为的,在扣留期间要求当事人将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对逾期未处理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处罚;对多次逾期未处理的违法车辆,通过新闻媒体等公告曝光,并抄送其所属单位。
对已经作出罚款决定,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仍不履行的,交警部门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在调查处理违法行为中已扣留车辆的,将依法拍卖抵缴罚款;对拒不执行罚款缴纳义务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在出行、投资、置业、消费等领域实施联合信用惩戒。拒不执行法院裁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