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丨社情民意 上一版3  4下一版
今年,他们在新房里过春节
我市召开2017年全域旅游示范市 创建工作汇报会
省总工会领导慰问 我市困难企业困难劳模困难职工
让“花蕾”在传统文化雨露中绽放
绿化带征迁市直东于村组 “三联三进”察民情
开展家庭消防“体检” 保障居民幸福平安
欢天喜地迎新春 山阳大地年味浓
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整顿网吧经营秩序
加强春节廉洁教育
拾金不昧获点赞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焦作论坛 | 网上投稿
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2017 年1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不燃放烟花爆竹应成为自觉行为
□樊树林
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河南手机报焦作版》,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weibo.com/jzwww焦作手机报weibo.com/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版权声明: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91-8797395
分享到:
 
   

  新春佳节即将到来,在持续“十面霾伏”的现实语境下,以“鞭炮声声”来烘托年味的做法,市民们应该有所改变,不燃放烟花爆竹应成为市民的自觉行为。

  市政府在去年8月下发《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决定从当年9月1日起,在普济路以东、山阳路以西、影视路以南、世纪路以北城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去年11月1日起,市政府进一步扩大禁放范围,在解放区、山阳区、中站区、马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春节将至,我市再次下发《关于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的通知》,确定在各县(市)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建成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可谓是禁令频出声声急!

  燃放烟花爆竹是一种传统民俗,也是以往春节的一大盛景。因此,能否将市政府“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政策落到实处,农历鸡年春节是一次“大考”。笔者建议,首先要加大移风易俗宣传力度,引导市民向燃放烟花爆竹说“不”。其次,党员干部应走在前列,给群众起一个带头作用,并敢于制止个别群众的燃放行为。第三,要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作用,对燃放烟花爆竹做到有效监督。第四,要从源头上管控,严打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第五,公安机关要加大巡查管理力度,对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打击,并对群众的举报一一查处,绝不能网开一面。

  过一个欢乐祥和的环保春节是大势所趋,不燃放烟花爆竹应成为市民的自觉行为;维护空气质量,需要每一位市民的积极参与。

 
3上一篇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号 报业·国贸大厦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8797395
豫ICP备14012713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焦作日报客户端
焦作日报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