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豫0811民初718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将被执行人杨华所有的位于焦作市山阳区长恩路1288号龙源湖国际广场钓鱼台58号楼2单元8号房产(面积145.76平方米)予以拍卖,具体事项请登录http://sf.taobao.com人民法院拍卖网、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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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