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建忠、董永利)“这套房产从此刻起就归你所有了,剩余的40万元我们想办法尽快执行。”近日,沁阳市法院执行干警采取强制措施让“老赖”腾房,将钥匙交到了申请人闫某手中。
2013年10月24日,闫某借给张某80万元钱,该借款当年逾期未还。法院判决张某30日内偿还闫某借款本金80万元钱。判决生效后,闫某在2年多的时间内多次催要,均无结果。2015年5月4日,闫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5年8月11日,法院查封了被执行人张某名下的一处房产,经评估市场价为43.5万元。该房产在淘宝网两次流拍后,法院裁定按第三次保留价38万元以物抵债归申请人闫某所有。2016年11月10日,法院发出公告,责令张某于2016年11月27日前搬出,但张某以各种理由拒不交付房产。
近日,沁阳市法院40多名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张某家中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张某及其家属百般阻挠。排除一切干扰后,执行干警和搬家公司工人经过3个多小时的工作,将张某家的生活用品及电视、冰箱等家用电器一一搬出。全部清理干净后,执行干警当场将房门钥匙交到了闫某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