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董柏生
见习记者 马林声
2月12日上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李玉香家事审判工作室”里,民一庭副庭长李玉香正在调解一起家事纠纷。温情的话语、粉色的墙壁、木质的地板、绿色的盆栽、舒适的座椅,“工作室”里时时处处散发着“家”的味道,当事人更多地感受到了家事审判特有的司法柔性。
近年来,涉及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离婚、赡养、抚养、继承等家事案件快速增多,且矛盾日益复杂,化解难度加大。2016年4月,市中级人民法院打破常规,在我省率先成立以个人名字命名的家事审判团队“李玉香家事审判工作室”,以探索符合家事案件特点的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
作为一名善于处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资深民事法官,多年来,李玉香先后荣获“全国优秀人民法官”“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等称号。她摸索总结的“李玉香调解20法”和“五心工作法”已在我省法院系统推广,也是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审判业务的“工作手册”,以她的名字来命名工作室既是众望所归,又是打造优质司法服务品牌的需要。
“当事人一辈子可能就打一次官司,我要用‘爱心、细心、交心、公心、耐心’做好家事纠纷的审判和调解工作,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作为一名党员,我更要在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将党章的要求内化于心,在日常工作中做好调解工作,自己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为群众做好司法服务。”李玉香对记者说。
修武县城关镇北关村的原告王某与被告王小某系父子关系,因被告不支付赡养费将其告上法庭。一审法院判决被告每月支付原告赡养费150元,原告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玉香作为审判长开庭审理了此案,查明案件事实后,她带领特约调解员多次到被告王小某家中,做其思想工作。调解过程中,李玉香充分发挥调解员、村干部、邻居的作用,把原告请到被告家中,召开家庭会议。2016年12月12日,李玉香经过近3个小时的调解,将这起赡养纠纷顺利解决,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王小某每月支付赡养费300元,腾出家中北屋让老人居住,并承担老人的医药费。调解结束后,一家人欢欢喜喜将李玉香送出门外。
“审理民事案件关键在于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既要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又要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暖。”李玉香说。从事民事审判30年,李玉香出色地履行了一名人民法官的责任,她审结案件3000多起,无一差错,当事人无一上访,无一投诉,每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被群众亲切地称为“贴心法官”“法官妈妈”。她以扎实的法律知识、一心为民的公仆意识、炉火纯青的调解技巧,化解了一起起棘手的家事案件,使数不清的家庭更加和睦融洽。
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一起起成功调解的案件背后,是李玉香超越常人的付出与奉献。不管多晚,她从不让当事人白跑,当事人什么时候来,她就什么时候接待;为了弄清楚一起复杂案件,她时常需要把厚厚的卷宗抱回家里研究,一连几个晚上查阅相关法律资料;为了“对症下药”,她加班加点研究案件争议焦点,牺牲个人时间深入田间地头、村委社区为当事人做调解工作。
办好一件案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办好案。30年来,李玉香审理案件的卷宗垒叠起来超过百米,涉案金额几千万元,她要求他人的甚少,给予他人的却很多,她以自己的言行践行着一名优秀党员的时代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