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周斌)近日,修武县财政局联合修武县地税局、修武县房产管理中心就《关于修武县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有关购房补贴工作的实施细则》作出补充说明。
该说明指出,为继续鼓励农民进城购房,经修武县政府研究,决定将农民购房享受每平方米150元资金补贴的优惠政策延长6个月至2017年6月30日,即从2016年1月1日起到2017年6月30日期间购买商品住房,并于2016年1月1日起到2017年8月31日期间缴清契税,于2017年9月30日前提交完整相关申报材料的农民,可享受每平方米150元资金补贴,逾期不再受理申请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