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和《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经沁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沁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进行股份制改造,组建河南沁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沁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决议,对原沁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东按照自愿原则可以进行转股,也可按照要求退股。但仍有部分原股东经过多方努力无法取得联系,特依法予以公告,具体名单如下:
张娇、卫小方、周大国、杨红军、常建设、陈绿化、程艳红、李福有、李建岗、王大利、王小成、武艳芬、田小方、朱艳兵、聂留胜、郝勤军、赵中霞、狄国栋、丁前进、韩小月、蒋占营、赵明瑞、赵红霞、张新荣、靳军旗、李永祥、李迎风、刘斌、王庆云、杨红艳、李高森、李霞、赵月季、秦建文、芦冬亮、栗春蚕、薛合作、罗俊文、李央、王先锋、郭艳利、张顺利、朱翠霞、肖兴煌、邱海波、闫彩玉、付艳明、徐占明、常水平、陈跃进、顾晨光、李铁路、刘小楞、赵军红、王占起、乔爱红、王作隆、张小保、刘小动、王小霞、张小孩、张保卫、王爱国、韩守全、靳二兵、尚文伟、李吉中、任小三、秦小庆、丁建军、何连全、黄秋季、李北卫、李成明、李占清、刘军印、刘振成、吕双成、苗世来、任保才、王全有、王有春、毋卫兵、张纪都、张天峰、张天江、张晓晓、周宽心、张卫军、李海林、陈照亮、郭存贵、任春保、董文才、李发平、魏小锋、张进才、杨煜昊、范亚枫、李小光、张太平、范希安、孙三喜、宋天财、刘小虎、段宝良、郜小齐、何小文、王占友、秦继峰、杨小伟、王明英、赵俊风、褚玉芹、宋秋香、任立军、桑应征、武巧云、穆小社、朱芳玲、朱建勋、陈庆祝、何亚军、宋勤福、王前进、王小军、赵涛涛、拜忠祥、董红旗、姬立云、李爱民、李鸿艳、李建军、李明光、李小峰、刘国利、刘胜利、孟东明、任红强、王强、杨小团、袁峰、邹国梁、陈修旺、张平、司联、路小粉、拜洪亮、刘炬伟、陈伟国
一、凡以上原股东符合沁阳农村商业银行发起人条件且自愿将持有的股金转让为沁阳农村商业银行股本金的,务必于公告期内持本人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明文件、身份证、股金证到沁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办理转股手续。
二、凡以上原股东要求退股或不符合沁阳农村商业银行发起人条件的,务必于公告期内持本人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明文件、身份证、股金证到沁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办理退股手续。
三、对以上在公告期内未提出转股申请,也未办理退股手续的原股东,视为自动退股,不再具有股东身份,其股金一律作为其他应付款项核算,不再具有股金属性且不再享有股金分红等权利。
四、公告期为即日起至2017年3月19日。
沁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17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