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新忠)去年以来,我市旅游行政执法部门以贯彻执行《旅游法》为主线、以服务型执法为抓手,坚持服务大局、服务企业、服务游客,不断优化全市旅游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努力推动焦作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在近日召开的2017年全省旅游工作会议上,焦作市旅游局荣获全省旅游执法先进单位称号。
据统计,2016年我市旅游执法部门累计开展日常执法检查54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52人次,检查旅游企业102家次,纠正旅行社档案不规范、未公示旅游投诉电话、规章制度不健全等共性问题4项,收缴违规旅游宣传单2000余份;开展专项整治行动8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47人次,检查旅游企业34家次,责令2家旅游企业进行整改,处罚2家旅游企业、罚款1.74万元。
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推动焦作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去年我市旅游执法部门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为主,针对旅游市场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警示、及时指导、限时整改、全程监管,防患于未然;并针对黄金周旅游高峰多次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执法难点,我市先后组织旅游、工商、发改、食药监、公安、商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5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57人次,检查旅游企业38家次,认定不合格供应商4家,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0起,罚款31万元,有力地打击了旅游市场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净化、优化了旅游市场发展环境。
坚持执法管理以服务游客为本。我市利用旅游执法部门官方微信等新媒体和《焦作日报》等传统媒体平台,向广大市民和游客普及旅游常识,发布旅游警示,引导广大市民和游客文明旅游、理性消费;多次举办旅游常识宣传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引导广大市民和游客认清并防范旅游陷阱,切实做市民身边的“旅游顾问”,当游客维权的“贴身保镖”。
为确保“不让一位游客在焦作受委屈”,我市旅游部门全天24小时开通旅游法律咨询和违法举报热线,为游客解答问题、提供帮助,受理游客举报线索,查处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2016年,我市共受理旅游法律咨询12起,均给以满意答复;受理游客举报6起,均作了认真处理,并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