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起“营改增”,焦作最大的“营改增”生活服务试点企业——焦作云台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薛继红高兴地说:“去年5~12月,我们公司实际缴纳税款比按照营业税计算少缴110.8万元。今年‘营改增’带给我们的改革红利会更大。”原来,该公司于今年1月投资3550万元购置了80辆旅游大巴,计算抵扣进项税额515万元,另外大巴预计全年用油及修理费进项税额近330万元。因此,该公司今年将长期留抵,预计到今年年末仍有增值税留抵税额近50万元。也就是说,该公司今年全年缴纳增值税为零,全年预计将减税500万元。“很明显,现在是投资越多,抵扣越多,得到的政策红利越多,这让我们对继续扩大投资、把企业做大做强充满了希望。”薛继红说。
市清风海底捞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是省国税局样本企业,市国税局对该公司的帮助无微不至,使其享受到“营改增”降负的实惠。该公司在去年5月1日实施“营改增”之后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去年5月1日至12月31日营业收入2681.83万元,缴纳增值税11.23万元,税负为0.42%,而2015年5月1日至12月31日营业收入2334.81万元,缴纳营业税116.80万元,税负为5%,从5%到0.42%,其税负的大幅降低显而易见。
在博爱县,记者刚好赶上博爱县国税局邀请该县规模较大的15家房地产企业人员座谈“营改增”,大家普遍反映“营改增”以后税负明显下降。博爱县房屋开发总公司负责人董斌对“营改增”有新的认识,他说:“‘营改增’不仅是税制改革,更是未来很多行业、很多企业面临的管理上的大变革。一些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内部财务管理、支出等各方面的管控能力较强,采购业务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实现进项抵扣,整体税负下降是必然的。但对一些中小企业而言,享受‘营改增’政策的利好面就相对小一些。”
对此,市国税局相关人员解释,不分行业,不论规模大小,想要取得抵扣,就要规范自身经营方式和财务管理,这也正是“营改增”倒逼企业改革、推进企业规范管理,进而推动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意义所在。
“2016年,我们公司实际缴税同比下降近15%,这还是因为现阶段我们公司很多进项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无法抵扣。今后,我们公司要规范采购原材料环节,选择更加规范、能够提供抵扣凭证的供应商,税负肯定会进一步下降,我们发展的信心就更足了!”温县高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王义财说。
记者从市国税局了解到,自去年5月份我市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到去年12月底,仅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就实现减税8840万元,前期试点的“3+7”行业减税1841万元,加之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减税15694万元,去年全市“营改增”累计实现减税26375万元。
市国税局局长秦基选表示,税负降下来、信心足起来、效益提上来、规模大起来、企业强起来,这是纳税人和国税部门共同努力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