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师专:梳理出39条整改事项,细化为62条具体推进措施。截至目前,39条整改事项中,已整改到位21条,整改到位但需要长期坚持的8条,仍有10条正在整改中。对巡察组转来的39条问题线索进行了调查处理,目前已完成29件,市纪委立案1件,党政纪处分3人,拟按干部管理权限处理5人,准备移交司法机关1件。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对学校领导干部利用职务影响,选房购房过程中搞特殊化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请上级有关部门对涉及的2名副厅级和6名正县级领导干部进行调查处理,并选择权威的评估机构对房屋价格进行合理评估。对学校党委两次未向组织提供真实情况问题,学校党委向市纪委作出检查,涉及的校领导在党委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对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学校党委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强化“一岗双责”,出台主体责任落实新举措,在中层干部中重点治理“中梗阻”。对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严格落实“三转”要求,大力实施“金钟罩”工程,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整改情况:对4起公款旅游问题,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并收缴违纪资金。对4起赠送礼品礼金和购物卡问题,学校责任领导在校党委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对涉及的1名县级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请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对5名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对相关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对2起违规为学校领导购买服装问题,责成4名学校领导在校党委会上公开检讨,并追缴购买服装的费用和部分服装。对2起在职人员兼职取酬问题,已追缴兼职所得,并在校内开展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违规在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兼职取酬专项治理工作,对710名党员干部进行清理清查,对在社团中兼职的情况进行规范。对4起违规发放补助问题,责成2名学校责任领导作出深刻检查,对4个相关部门通报批评,已收缴违规资金。对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已纠正,并责成相关责任人作出深刻检查。
3.关于虚报冒领套取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虚报住宿费,收受回扣问题,收缴了违纪资金,相关问题已转交有关部门处理。二是对虚列补助费,收受干股问题,责成学校责任领导在校党委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对涉及的有关领导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请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责令相关人员退还干股股金及分红,收缴不当得利。三是对冒领辅导费、劳务费,设立“小金库”问题,对2名县级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请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相关责任人和相关部门进行通报批评,收缴违纪资金。同时,制定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将职业技能训练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对全校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情况进行排查清理并开展承诺活动。四是对虚开假发票,套取资金问题,学校责任领导在校党委会上公开检查。
4.关于房屋、场地出租乱象丛生问题
整改情况:学校成立场地出租清查领导小组,对全校33项出租问题进行清理清查,按照要求向市财政局进行报备,进行公开招租。对未收取承租方租金,又涉及赔偿对方损失问题,将相关酒店和餐厅收回并公开招租。对租赁周期长且价格低和领导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参与租赁问题,按照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同时,对2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使用产品冲抵租金且未入账问题,学校责任领导作出检查,重新签订合同,将产品登记入账。
5.关于其他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违规集资分红问题,退还教职工股金和股息;对涉嫌吃空饷问题,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深刻检查,制定制度,规范教职工病、事假期间工资发放,并废止教职工内退的文件,取消内退;对工作失职、放任违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违规办班,固定资产不入账问题,将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加强管理。
焦作大学:梳理出38条整改事项,细化为133条具体的推进措施。截至2016年年底,133条具体落实措施中,明确确定整改时限、属“立行立改”问题的56条,均已整改落实到位;还有72条已整改到位。对巡察组转来的41条问题线索全部进行了调查处理,目前已办结39项。
1.关于党委领导班子政治意识和政治规矩弱化,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党的领导缺失,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下发《关于做好巡察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民主集中制相关制度落实的通知》,重申《河南省高等学校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和《焦作大学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中“三重一大”相关规定。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学校年度工作重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年终专题听取各基层党组织党建述职报告。开列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廉政风险防控清单,明确责任内容,厘清责任主体。针对部分师生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反邪教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反邪教知识专题讲座,建立信息员队伍,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及上报等。制定《关于违纪党员纪律处分工作的暂行办法》,加强责任追究,强化执纪问责。
2.关于纪委“三转”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整改情况:校纪委下发了《关于了解支持纪委“三转”的通知》,主动退出非职责范围内的议事协调机构。对巡察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类五件问题进行了梳理、调查,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3.关于党组织建设软弱涣散、党员党费缴纳不足、选人用人违规、干部违规调动、违纪干部未处理问题
整改情况:2016年10月份集中对全校38个基层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优配强了党组织班子。在全校范围开展了长期失联党员的拉网式全面排查工作,共排查出失联党员203人,给予自行脱党除名133名。全校共补缴党费9.46013万元。
4.关于编外进人管理不到位、涉嫌受贿,人员管理不规范,劳动纪律执行不严格,离校人员编制清理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了《焦作大学聘用制人员管理考核办法》,针对编制未及时清理问题,根据校长办公会决定,解除16名逾期未返校人员聘用关系,督促办理调动手续1人,申请辞职1人。对反馈意见提出的化工系个别教师长期不上班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给予其警告处分,目前该教师已正常开展教学和科研工作。
5.关于国有资产流失严重、办公用品未集中采购、国有资产租金过低、租金应收未收、干部办公用房超标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成立了焦作大学国有资产对外使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焦作大学经营性房屋管理办法》,重新修订《焦作大学土地房屋管理办法》《焦作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积极清理部门签订合同。制定了《焦作大学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办法》,对于通用用品和学校统一配发的采取集中采购,堵塞漏洞。召开房屋租出价格论证会,提出好的建议和价格参考标准以及价格确定依据。针对租金应收未收现象,属于未签订协议问题的已经进行了清理、取缔、搬离和签订协议。针对干部用房超标问题,5位副校级领导办公用房已在2016年6月份调整完毕。中层副职不再单人单间办公,采取办公用房增加人员合署办公的方式,做到不超标。
6.关于个别学生、教职工参与邪教问题
整改情况:成立了焦作大学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出台了《焦作大学教职工和学生组织或参加邪教组织处理办法》,集中开展对全校辅导员和全校各学团组织、各班级480名信息员的反邪教工作培训,在全校范围内开设反邪教专题讲座,在全校各班级召开反邪教主题班会,对所有邮寄到学校的宣传品严格把关,对宗教宣传品及时收缴和封存。加强对校园、学生宿舍和校园周边的管理,对进出校园人员加强监督、检查。加强校园计算机网络的管理和监控,及时过滤清除有害信息。
市教育局:共梳理整改事项31项,已整改到位28项,正在整改3项。对移交的14件问题线索、17件信访事项已全部办结,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组织处理6人,收缴违规资金292560.1元,纠正违规资金127万元。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局党组主体责任虚化,存在空头党建、形式党建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每周政治学习制度,邀请党建理论专家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印发《中共焦作市教育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召开了由直属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参加的市直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座谈会。与市委组织部联合转发《中组部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对直属学校党建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召开市直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座谈会,全面了解基层党建情况。投入30余万元,在市直教育系统完成16个党员活动室的新建、改建工作,保证党员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印发《关于规范党费收缴的通知》,明确党费缴纳原则,对2008年4月以来党员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和补缴党费。
2.关于监督力量薄弱,执纪问责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力量。驻局监察室进一步聚焦主业,按照规定要求配齐了工作人员;印发《中共焦作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加强直属学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在未设立纪委的12所直属学校优化干部配备,充实12名纪检监察员并明确工作职责,将监督执纪压力传导到基层。二是2016年11月2日至3日,举行了市直教育系统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业务专题培训,驻局监察室就案件检查工作的程序和方法进行了专题培训。三是召开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情况报告会,开展了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负责人廉政大约谈,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传导监督执纪问责压力。
3.关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到位,局党组抓教育教学力度不够,务虚功、不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2015~2016年度焦作市教育质量奖评选方案,突出对教育质量提升作出贡献的一线教师、高考名校突破的学校和教育质量提升明显的县(市)区给予重奖的原则。召开了备战2017年高考动员会、市直初中教育质量提升座谈会和“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教育”座谈会,主动听取基层学校校长教师、县(市)区教育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组织全市高中9个学科骨干教师赴北京参加“高中质量提升暨名校突破专题培训会”,夯实高中教育质量提升的教学业务基础。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截至2016年年底,全市新增义务教育集团16个,总数达89个,带动175所薄弱学校提升发展。全力推进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着力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强化中职学生技术技能培养,毕业生一次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
4.关于教育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市本级教育附加等教育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会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对2015年教育专项资金分配、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纠正。二是配合市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了项目规划建设、预算执行、资金使用绩效考核等监管工作,配合市审计部门完成了全面改薄工程资金审计、2015年教育经费收支审计和主要负责人在任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三是同步实施内审工作。组织县(市)区教育系统、市教育局直属二级机构、市直学校等共计65人参加教育系统审计干部培训,组织分管副局长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财务领导干部示范培训班。
5.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禁而不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调查组,对下属机构违规发放劳务费、福利等问题严肃查处,追缴了违规发放的劳务费和违规发放的福利、补助。对违规收受礼金、公费旅游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追缴了违规收受的礼金。二是在市直教育系统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排查活动,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三是修订完善《市教育局公务接待制度》《市教育局公车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落到实处。
市水利局:将巡察组反馈意见细分为3个方面19项整改事项。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事项5件,已全部办结,组织处理1人。
1.关于管党治党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的领导,完成了局直属机关党委和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配足配强机关党委班子。二是强化党组中心组学习,研究制定了《焦作市水利局关于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制度》。三是用党建统领全局。修订完善了“一岗双责”制度,制订了《焦作市水利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方案》,印发了《关于加强水利建设项目监督办法》,建立了网上举报平台和案件线索管理台账。四是规范组织生活。班子成员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机关党委及各党支部按规定组织开展了“三会一课”。五是强化跟踪问效。坚持每周召开1次班子议事会,听取重要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加强项目前期调查论证,严格项目审批管理。规范办事程序,对属市局审批的项目,明确在15个工作日内必须办结。六是深入开展“四风教育”。进一步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完成了1个水保项目配套和1个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结余资金等问题的整改。严格公务支出审批手续和财务报账日清月结制。
2.关于水利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焦作市水利局项目确定资金分配及管理工作规范》,强化了对项目实施规模、地点、内容等的技术初审,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确定。加强了对县(市)区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用途;针对农田水利项目管理维护不到位问题,下发了《做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后运行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县(市)区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运行管护,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加大对2012~2015年37个应完工未完工的水利项目的督导,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23个,其余14个正在加快推进,力争2017年4月底前全面整改到位。严格贯彻执行《河南省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从立项审批、建设管理、质量监督、资金管理、工程验收及工程管护等各环节抓好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工作,严把工程质量关和检查验收关。针对马村区2013年中央应急度汛山门河下马村段堤防加固和河道清淤项目验收问题,马村区农林水利局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在全局进行了通报批评,免去1名直接责任人职务。
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依据《河南省乡科级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办法》,制定了《焦作市水利局干部交流轮岗实施办法》,对任职时间最长的1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交流轮岗。出台了《焦作市水利局规范借调人员、使用临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了人员借调管理程序。针对1名同志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上班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已于2016年10月份为其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在全系统强化考勤管理,不定期组织相关科室进行抽查通报,有效杜绝了吃空饷现象发生。
4.关于财务管理存在违规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了《焦作市水利局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支出各项费用,杜绝借用大额现金情况再次发生。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要求,将局属单位出资购买的防汛车辆按要求进行了过户,并及时登记固定资产账。针对局属2个事业单位应收账款问题,已委托会计律师事务所进行了评估认定,目前评估报告已出具并上报市财政局,待财政局出具审批意见。
5.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委托评估公司对局属对外出租的国有资产进行重新评估,对原租赁协议履行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已重新明确了资产管理单位,签订补充协议,按照“收支两条线”的方式,严格收租管理。对局属职工公租房进行了清查,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测绘公司对房产面积进行了测量,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具备房改条件的26套公租房积极推进房改,对不具备房改条件的14套公租房,从2017年1月份开始,采取收取租金或收回方式,及时上缴财政,严格收租管理。针对已出售但长期虚挂资产账的抗旱防汛物资仓库,目前正在办理资产核销手续。制定了《焦作市水利局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全面清查了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国有资产,对所有资产进行了登记造册,明确专人负责管理。
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巡察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46项具体任务。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39条,正在整改7条。巡察组交办问题线索11件,已全部办结,共处理16人(次),其中党政纪处理3人,组织处理13人。
1.关于忽视党的建设、管党治党责任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发展经营和党建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及时配齐配强各党总支、党支部,加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规范党员学习制度,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强化党员身份意识,补缴差额党费96134元。二是加强集团党委对重大问题的管控,进一步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先经党委会表决通过。三是制定和完善《集团公司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等制度,明确主体责任清单。制定和完善《纪委工作职责》等制度,明确纪检岗位职责。各子公司均成立了纪检监察室,增设纪检专干。严格执行《焦作市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问责机制实施意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3起干扰巡察工作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分别给予当事人党内警告、通报批评等处理。
2.关于国有资本运营失管失控,廉政风险问题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探索寻求新的融资渠道,先后启动发行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私募票据、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四个债券工作。二是针对盛通公司、经开公司在决策过程中存在草率粗疏等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加大对投资项目的管理力度。三是对下属公司成立的三级公司进行清查,2个已办理注销手续,1个待资产处置后再予以注销,1个待市政府决策后再予以处理。四是针对盛业房地产公司存在的施工合同法人代签、超额支付工程款等问题,对主要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针对担保公司向不符合条件企业提供担保和超范围经营业务情况,对担保公司处以20万元罚款,给予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通报批评。五是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对巡察期间发现的“小金库”资金给予追缴,对当事人做出了降低岗位等级等处理,并进行了罚款。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领导班子及中层以上干部重新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制度规定,制定了各公司职务消费标准,进一步规范了接待工作。加强了节日福利和加班补发放管理,节日福利严格按照工会制定的标准执行。集团本部的免费午餐已停止提供。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公车管理办法,车辆全部实行定点维修,并与维修单位签订双向制约合同,降低运营费用。针对农开公司利用培训之机、借道旅游一事,涉事7人已退回了应自行负担的费用,集团纪委责令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针对经开公司、建投公司违规报销娱乐场所消费的问题,给予主要涉事人员党内警告、通报批评等处理,对涉及的款项全部追缴。
4.关于公司人员管控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和完善《员工招聘、入职、离职管理办法》,严格进人选人程序。印发《关于落实巡察整改意见人事考核的通知》,从工作纪律、工作能力、工作业绩3个方面,对公司全体人员进行综合性考核,解除劳动合同1人,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1人。严格执行考勤工作制度,杜绝迟到早退及上班时间打游戏等现象。加强外借人员管理。截至2016年10月,已有11人返回原单位,另有10人经集团研究,暂继续在外单位帮忙,并与借用单位签订书面协议。
5.其他正在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建投公司投资市水务公司、中裕燃气公司等,至今没有收益,未收取深圳市水务公司供水管网使用费等问题,决定聘请专业审计机构对市水务公司、中裕燃气公司进行财务和经营管理专项审计。针对通良公司将应上缴财政的资金划入本公司账户,向债务单位索要轿车抵顶所欠债务等问题,制定和完善公司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建立依法经营的长效机制和保障措施。对向债务单位索要抵顶所欠债务的轿车,已聘请河南正昊资产评估公司进行评估,进入公开拍卖程序。针对集团原党委管党治党不严、主体责任严重缺失,集团公司机制体制运行不顺等问题,建立完善了规章制度,并进行了彻底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