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小豹)2月24日下午,市公安交警支队召开“交通违法曝光日”新闻通气会,交警部门对1月16日以来我市发生的4起典型交通事故进行了曝光。
据了解,今年1月19日22时30分许,余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沿斗武路由北向南行至斗武路修武县境38km+573.50m处时,与杨某驾驶的在该处同方向停放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的尾部相撞,造成余某当场死亡、二轮摩托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人驾驶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的二轮摩托车,且未戴安全头盔,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
1月18日17时35分,张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经原焦高速公路由原阳向焦作方向行驶,行驶至54km+108m处时,撞上路中间隔离护栏,造成张某当场死亡、车辆损坏、路政设施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人驾驶制动装置不符合要求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1月16日21时许,原某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后载张某)沿窑西线由西向东行驶至窑西线6km+10m处时,与前方原某某驾驶的在路南停放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造成原某、张某当场死亡,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人持C1证饮酒后驾驶未经公安机关登记的摩托车,且未戴安全头盔,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
1月18日6时50分许,陈某驾驶一辆轻型厢式货车,沿焦武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宁郭村十字路口处时,与正在步行的行人邱某相撞,造成邱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陈某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负该事故全部责任。
(线索提供: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