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邓帆)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副厅级信访督查专员肖亚军带队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验收组,2月18日来到沁阳市人民检察院,考核验收该院“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创建工作。省人民检察院控申处处长高保军,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申军陪同考核。
验收组实地察看了沁阳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接待大厅的硬件设施,查阅了创建工作档案资料,详细了解了相关亮点工作和创新举措。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验收组听取了沁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聂全武关于“文明接待示范窗口”一系列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的专题汇报,并观看了沁阳市人民检察院创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专题片。验收组对沁阳市人民检察院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肖亚军认为,沁阳市人民检察院创建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保障;二是一站式接待大厅建设标准规范,符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要求;三是控告申诉检察各项工作开展扎实有效,采取了一系列便民利民为民爱民措施,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四是沁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主动融入沁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护航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得到了当地党委、人大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