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金华)为全面提升教育系统广大职工和学生的文明素质,确保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近日,市教育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教育系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创建工作。
今年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之年,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市教育局制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并下发创建工作台账,着力提升教育系统广大职工和学生的文明素质,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积极打造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响亮品牌。
市教育局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教育系统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重点工作争一流、整体工作上台阶、特色工作树形象”的要求,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奋勇必胜的信心,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坚决完成创建目标、任务。
二要健全创建机制。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教育系统创建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市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级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师生齐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要明确工作任务。严格对照《焦作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任务分解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大力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文明校园创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校法制教育等各项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逐项逐条明确责任,保证创建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确保创建任务件件落实、项项达标。
四要加大宣传力度。按照创建工作要求,拓宽宣传渠道,结合创建工作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开展各种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工作,保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测评85分以上,学校师生对创建工作知晓率、满意率、参与率在95%以上。
五要强化督导检查。市教育局将严格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工作检查考核办法,对创建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任务完成好、工作力度大、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因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得力而影响全市创建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