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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 年3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打击制假售假不能凭罚金“一招鲜”

作者:□杨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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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不是阿里巴巴披露的一组数据,很多人都不知道,我国法律关于制售假货的罚金已经24年没涨了。制假售假犯罪成本太低,被认为是假货层出不穷、屡禁不绝的最重要因素。为此,阿里巴巴公开呼吁加大刑罚,“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并表示“不惜成为制假售假者最恨的人”。

  (据中国经济网)

  制假售假,害人不浅,不仅因为侵害消费者的钱包,更有可能伤害消费者的健康,甚至是生命。制假售假行为也是对正常市场经营秩序的严重骚扰,让人们对市面上的商品将信将疑,无所适从;而与之相伴的,是对社会诚信的无底线践踏。可惜的是,人们痛恨制假售假,打假力度也年年不小,可实际效果呢?

  不断打假的进程中,伴随着经济及科技的发展,制假售假的手段也在不断提高。回过头来,翻翻“账本”,是我国法律关于制售假货的罚金已经24年没涨的事实。尤其是高物价、高利润、高科技、高消费的当下,罚金赶不上制假售假的利润,甚至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靠此打疼打死制假售假行为,也就只能是“痴心妄想”。

  于普通老百姓而言,他们只知道买到假冒伪劣产品的害处,若不是逼急了走上维权道路,他们是不会知道这个“罚金”是怎样核算出来的。至于高和低,他们也不会有心情或者有精力去“斤斤计较”。为啥?假货折腾的人够呛,谁又能够知晓和在乎现行制假售假罚金的多少,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存在过时、过宽、模糊和难以执行等缺陷?

  自然,提高制假售假的罚金额度很有必要。不过,笔者以为,仅凭此“一招鲜”让不法分子知难而退,也是有点难。因为,不怕疼的大有人在,面对暴利,若没有让其“绝命”的姿态与措施,即便是重罚之后,也难免其会千方百计“自我疗愈”,甚或“起死回生”。这就会导致再高的罚金在多年后也会沦为低罚金。

  因此,打击制假售假,不仅让它们收手,更要让它们绝迹。罚金终归是治标之策,面对这些制假售假的套路,需要多些招数才行。比如,加强消费教育,让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掌握一定的辨识制假售假行为的技巧,以及面对这些违法违规行为时,应该采取的正确维权手段,使人人成为“打假”战士。

  再如,行政执法部门别总抱着“民不举官不究”的“官老爷”姿态,不仅要“被动”出击,更应该“主动”打击。法律的威力在于执行,既然手中有执法权,就应亮剑发威。试想,如果从产品的生产、流通、销售各个环节把好关口,商品到消费者手里又岂能是假货呢?只要因病治病,制假售假并非是绝症,需要的正是“多招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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