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詹长松)经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3月10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市北山治理和保护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轨道,对于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保护和改善北山生态环境,推进美丽焦作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悉,《条例》共6章45条,包括总则、规划与管理、保护与利用、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系统总结了我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的成功经验,对我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和利用、县乡两级政府的主体责任、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和联合执法、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监管职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制度规范,是一部创新内容较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地方性法规。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条例》出台以后,全市与北山治理有关的各级各有关部门,把学习《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纷纷采取集中学习、专家宣讲、个人谈体会等多种形式,熟悉《条例》,掌握《条例》;尤其加强了执法人员的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准确运用。
《条例》即将正式施行,市政府印制了1万份《条例》单行本,分发到各县(市)区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各县(市)区将深入本辖区村(社区)、企事业单位、项目工地进行一次送《条例》下乡宣传活动。
在3月10日《条例》正式施行当天,市政府还将组织相关部门在东方红广场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版面、领导讲话等方式,多方位宣传《条例》的内容;各县(市)区也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在城市主要道路、单位门前、山区乡村出入道路、农村主要街道、矿山企业门前等地方悬挂标语横幅,出动宣传车对《条例》进行巡回宣传。
通过开展一系列集中学习宣传贯彻活动,使依法保护北部山区生态环境成为社会共识,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努力增强广大干部群众依法保护北山生态环境意识,切实加强对北部山区的监管,努力打造和谐北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