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凭借着对执行工作的满腔热情,在一线岗位上任劳任怨,既关怀申请执行人的疾苦,又理解被执行人的难处,用自己的细心、耐心、爱心搭建起了双方之间的沟通桥梁,案件执行率达100%,获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她,就是马村区法院执行员刘瑾。
2004年,初入执行局的刘瑾心中还有些忐忑:新的岗位、新的环境,一切都要从零开始。为尽快适应新角色,刘瑾翻阅了大量相关书籍,犹如海绵般汲取所需知识。同时,她向同事、前辈请教,学习工作经验,不断提升自己的职业素养。为了能够印证自己的学习成果,她经常和作为专业律师的父亲进行沟通交流。凭借一颗恒心,刘瑾很快就在这个岗位上站住了脚,勤奋好学、肯钻研、业务能力强是同事们对她的中肯评价。
在执行过程中,老人茫然无助的眼神、家属揪心的哭喊、孩子忧伤的神情,无一不时刻揪着刘瑾的心。她暗暗下定决心,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这些诉求紧迫的申请执行人解决问题,为他们带去法律的温情。
2007年,马村区安阳城街道庙前村一家因为两名老人身患重病,养老成为家庭的难题;但大儿子一家因为琐粹的家庭矛盾而拒绝尽自己的赡养义务。无奈之下,两位老人将大儿子告上法庭。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刘瑾接手此案后,10多次上门了解情况,对被执行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老人的大儿子一家虽然同意每月支付赡养费,但仍不愿意见老人。为了调和双方矛盾,刘瑾主动承担起给老人送赡养费的任务,这一坚持就是9年。在此期间,她多次到老人大儿子家讲道理、做工作,希望双方可以化干戈为玉帛,重拾亲情。在刘瑾的耐心调解下,如今双方都表示不在怨恨对方。轻柔的话语、热情的态度和出色的成绩,使刘瑾赢得了当事人和同事的信任和赞誉,也树立了法院执行员的良好形象。2013年、2014年她两次受到省高院领导批示表扬,2015年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本版图片均由市中级法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