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报请有关部门备案,焦作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在焦作城区设置5处电子监控设备,对机动车逆向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电子监控设备将于2017年3月14日启用。敬请各位驾驶员依法行车,安全驾驶。 现将电子监控具体点位予以公告: 1.卡口:世纪路与普济路交叉口向西150米处 2.卡口:林园路与普济路交叉口向西50米处 3.卡口:太行路与普济路交叉口向西150米处 4.卡口:长青路与北环路交叉口向北360米处 5.电子警察:塔南路与和平街交叉口向南80米处
焦作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