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王萌萌)近日,省财政厅印发《关于下达2017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的通知》,温县被确定为2017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县,获得882万元财政补贴资金,用于支持6个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温县是2017年我市唯一一个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