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8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于今天起正式施行。该《条例》是焦作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共六章四十五条,聚焦北山生态环境“谁来保护”“如何保护”“保护什么”“怎么追责”等问题,制定了具体可行的措施,符合我市北山治理实际。《条例》的施行,标志着北山治理工作进入了法治化、规范化轨道,是焦作推进全面依法治市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全面理解、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坚决贯彻落实好《条例》,依法保护建设北山,努力开创“四个焦作”建设的新局面。
依法保护建设北山,要坚持绿色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对我市来说,秀美的太行山脉、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城市转型发展的重要名片,坚持绿色发展、保护生态环境是形势所逼、发展所需、群众所盼。《条例》通篇贯彻了绿色发展理念,符合我市生态立市的战略要求,尤其是明确了保护优先、科学利用的立法原则,对北山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北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要坚持保护优先,北山范围内的开发建设,必须服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决不允许无序开采矿产资源现象的再次发生,决不允许在发展乡村旅游中造成新的污染破坏。要科学编制规划,通过制订北山生态环境保护和开发规划,对休闲养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实施保护性开发,推进山区群众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确保北山生态环境长治久安。要加快恢复治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统筹使用专项资金,大力吸引社会资本,多措并举、因地制宜开展恢复治理,建设天蓝、地绿、山青、水净的美好家园。
依法保护建设北山,要严格规范执法。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决心,狠抓北山生态环境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赢得了群众赞誉。但我们要认识到,北山生态环境要想实现长治久安,必须依靠严格的制度、规范的执法来保障。《条例》把开展联合执法、加强车辆管理、防治扬尘污染、强化监督检查等行之有效的举措上升到立法层面,规定了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向河道内倾倒垃圾渣土等九项禁止性行为和相应罚则,目的就是让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长出“爪”与“牙”。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条例》为遵循,硬起手腕,严格执法,坚决打击破坏北山生态环境的行为,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要加强法治学习,每一名执法人员都要反复学习、准确把握《条例》的内涵实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条例》有效实施。要出台配套措施,高标准制订北山生态环境保护和开发规划,统一设置保护区域标志、标识和保护设施,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举报奖励、巡查通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车辆管理等制度,为《条例》实施创造必要条件。要提升执法能力,准确把握《条例》设定的禁止性行为和相应罚则,规范处罚标准和执法尺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建立执法责任制,加强监督考核,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职责、部门管理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加强上下级和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整合执法资源,形成执法合力。
依法保护建设北山,要广泛动员群众。北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离不开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需要群众的真心拥护和自觉遵守。《条例》规定,每年3月10日为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日。各级各部门要综合利用政务网站、LED屏、展板等载体,扩大《条例》宣传的覆盖面,让《条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集中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做到报刊上有专栏、广电上有专题、网络上有互动、微信上有传递。要把宣传《条例》与北山治理实践紧密结合,深入挖掘素材,创作推出一批贴民心接地气、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相关部门要建立长效机制,搞好每年一度的宣传日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依法保护建设北山,要形成工作合力。依法保护北山、建设北山,不只是哪个部门的事,而是全社会的大事,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组织部门要把北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内容,把北山保护建设的成效与干部任用挂起钩来。宣传部门要及时组织报道《条例》执行中的典型案例,加强舆论引导,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纪委监察部门要严厉查处违规审批开发建设项目、包庇违法行为、截留挤占专项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政治生态。政法部门要加大对违反《条例》案件的打击力度,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各级人大和政府要密切配合,及时掌握解决《条例》执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条例》的贯彻落实。
依法保护建设北山,事关焦作长远发展,事关群众民生福祉。全市上下要站位全局、主动作为,坚决把《条例》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保护好我们的北山,建设好我们的北山,把我们的北山变成绿水青山,把我们的北山变成金山银山,为建设“四个焦作”、早日跻身“第一方阵”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