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阎河)为了提高急诊质量,确保病人生命安全,防止医生推诿病人现象的发生,日前,市人民医院正式推出首诊负责制。首诊负责制主要是指第一位接诊的医生应当对病人本次就诊的医疗活动负责,不应当以各种借口推诿病人,是规范医疗责任极其重要的一项医院医疗核心制度。
首诊负责制中指出,该院第一次接诊的医生或科室为首诊医生和首诊科室,首诊医生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另外,首诊医生必须详细询问患者病史及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同时,还要对确诊的患者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尚未确诊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及时请相关科室医生会诊。如果首诊医生下班,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生,把患者的病情及需要注意的事项交代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如果遇到急、危、重症患者,首诊医生应采取措施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果需要检查、住院或转院,首诊医生应陪同或安排医护人员护送;如果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生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转院。同时,首诊医生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症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