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单位拟招聘电工若干名,招聘条件如下:
(1)有一定高低压供电维修工作经验,持有特种作业电工操作证;
(2)年龄不得超过40岁;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不良犯罪记录。
经面试合格后,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类社会养老保险金,工资面议。
招聘地址:市政大厦东配楼105房间
联系电话:3569382
联系人:牛女士
焦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