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按国家和省关于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有关工作要求,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于近期召开焦作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21名。由消费者、经营者、专家学者、市直部门等组成。
  (一)消费者参加人11名。
  1.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并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3)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熟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经济政策;
  (5)有义务奉献精神和时间保障;
  (6)同意公开个人姓名、性别、职业等个人信息。
  2.报名时间、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24日,持本人身份证和复印件到当地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报名,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在报名人员中随机选取1名本地消费者听证会参加人。
  3.联系方式如下:
  (1)示范区 郜静静  电话:8791572
  (2)解放区 吴保胜  电话:2925565
  (3)中站区 窦全景  电话:3941271
  (4)马村区 谢红艳  电话:2959201
  (5)山阳区 张新安  电话:3555189
  (6)修武县 王  亮  电话:7192295
  (7)博爱县 司秀平  电话:8680316
  (8)武陟县 王保林  电话:7299362
  (9)温 县  耿  艳  电话:6192388
  (10)沁阳市 高玲玲 电话:5630800
  (11)孟州市 张翠梅 电话:8165857
  (二)经营者参加人1名,由市发改委邀请。
  (三)利益相关方参加人1名,由市城管局推荐。
  (四)专家学者1名,由市发改委邀请。
  (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人,由市发改委邀请。
  (六)市直部门5人,由部门推荐和市发改委邀请。
  二、听证会列席新闻媒体人员,由新闻媒体自愿报名或市发改委邀请参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24日报名。
  新闻媒体报名地点:市发改委,冯小金 电话:3569367
  特此公告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