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阎河)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普查筛选工作的通知》,2017年6月底前,我市要完成辖区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的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工作,并与市环境监控中心联网传输数据。
据了解,为了完成此项工作,市环保局要求各县(市)区环保局严格按照《水污染源自动监控基站建设技术规范》和《固定污染源颗粒物、烟气(SO2、NOx)自动监控基站建设技术规范》的规范要求,认真做好相关企业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工作。企业必须按期、按规范完成建设任务,逾期未完成任务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根据市环保局公布的自动监控设备安装任务表显示,此次涉及到的市直企业有2家,分别为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检测类型为水和挥发性有机物;马村区涉及企业有河南未来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市嘉兴科技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监测类型为水和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涉及河南平原光电轻合金成型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监测类型为气;中站区涉及焦作市煜盛钙业有限公司1家企业,监测类型为气;修武县涉及焦作市德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监测类型为水和气;武陟县涉及河南恒康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监测类型为水和气;温县涉及东方碳素有限公司、保和堂(焦作)制药有限公司2家企业,监测类型为水和气;沁阳市涉及禾源化工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监测类型为水和气;博爱涉及好友轮胎有限公司等23家企业,监测类型为水和气;孟州市涉及华兴有限责任公司1家企业,监测类型为水。